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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适用范围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本文主旨为:被批捕人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人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因此有逮捕必要。

法律分析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拓展延伸

逮捕权限的界定与适用条件

逮捕权限的界定与适用条件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对于批准逮捕的范围和条件进行明确和规定的过程。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逮捕权限的界定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性质、涉案人员的身份、犯罪的严重程度等因素。适用条件则是指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符合逮捕的要求和条件。这可能包括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逮捕的必要性、对被告人的法律权益的保障等。逮捕权限的界定与适用条件的明确有助于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结语

根据提供的证据,被批捕人存在犯罪事实,可能面临徒刑以上的刑罚。此次逮捕是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措施。尽管已采取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但仍不足以防止其对社会造成危险,故逮捕是必要的。逮捕权限的界定与适用条件的明确对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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