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患病需家属带回社会医院治疗,治疗期计入强制戒毒期限。如疾病治愈,仍需继续戒毒。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凭医疗证明,戒毒人员可外出就医,期间戒毒期限不中断。如健康不宜回所戒毒,可建议转为社区戒毒。受到不当对待可寻求法律维权。咨询律师获取具体帮助。
法律分析
由家属写一份申请书。
戒毒人员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到社会医院进行长期治疗,由其家属将其带回进行治疗。治疗期计算在强制隔离戒毒期内,疾病治愈后如果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到,应回戒毒所继续执行剩余的强制隔离戒毒期。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三十七条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凭所内医疗机构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同时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备案。
强制戒毒期间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拓展延伸
戒毒期间的康复措施与保外就医
戒毒期间的康复措施与保外就医是帮助戒毒人员顺利恢复健康的重要环节。在戒毒期间,除了戒断药物和心理辅导外,康复措施也起到关键作用。这些措施包括个体化的康复计划、戒毒社区的支持、康复活动和职业培训等。保外就医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戒毒人员可以暂时离开戒毒场所接受医疗治疗。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医疗证明、监管安排等。保外就医为戒毒人员提供了更好的治疗机会和康复环境,有助于加速康复进程。综上所述,戒毒期间的康复措施与保外就医是为戒毒人员提供全面支持和治疗机会的重要手段。
结语
家属可撰写申请书,将身患严重疾病的戒毒人员带回社会医院进行长期治疗。治疗期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内,治愈后如戒毒期限未满,应返回戒毒所继续执行。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37条,如患者病情危及生命,可凭医疗机构证明,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备案,允许其外出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若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所应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并备案。如遭受不当对待,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咨询律师以获得具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戒毒措施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执业医师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可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二章自愿戒毒第十一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
(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
(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医师违反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