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双重户口的当事人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