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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没有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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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在以下情况下没有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当年有旷工者;待岗期间或当年待岗(待分配)超过30天的。

法律分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以下情况是没有年休假的: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当年有旷工者;待岗期间或当年待岗(待分配)超过30天的;

二、相关法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拓展延伸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享受年休假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职工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职工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职工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天。

但是,职工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享受年休假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且非因本人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这四种情况下,无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是没有年休假的:(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哪些情况下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因此,以上情况都是没有年休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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