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客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有什么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合同诈骗罪表现形式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当事人经常以别人的名义骗取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干脆虚构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单位,与被骗人签订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对价无法兑现,给被骗人造成损失;

2、保证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此处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据,而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一般是指虚假动产或不动产证明;

3、无实际履行能力,先履行小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欺诈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与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检查对方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应当判断其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确保不被欺骗;

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跑;

5、以其他方式骗取当事人财产,比如签订虚假合同,骗取所谓的中介费或者利益费,都是以其他方式骗取当事人财产的体现。

根据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