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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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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一般在1000-3000元之间。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3、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4、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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