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视少儿春晚
节目选送合同书
甲方:(选送方)XXXXXXXXX
乙方:(被选送方)
甲、 |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018 年xx 电视少儿春节联欢晚会》(以下简称“晚会节目” | ||||
或“该节目”)选送节目,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履行。 | |||||
一、 | 节目基本情况 | ||||
1、 | 名称:“XXXX”2019 电视少儿春节联欢晚会。 | ||||
2、 | 录制时间:2018 年 | 月 | 日。 | ||
| |||||
3、 | 录制地点:xx 电视台演播大厅。 | ||||
4、 | 甲方为通州区指定执行方并享有该晚会选拔通州区的独家授权。 | ||||
二、 | 合作内容 | ||||
1、 | 甲方指定乙方为该晚会选送节目。 | ||||
2、 | 乙方出资晚会节目报名费现象元X( | )(大写: | ); | ||
| |||||
3、 | xx 电视台主导并负责晚会节目制作的事宜,包括最终晚会摄制当天的灯光、舞美搭建、 |
音频视频设备、摄制人员到位等。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享有节目在电视播出范围中的调配权和对节目的内容有最终审核权。
2、 甲方享有节目的著作权和邻接权等其他权益。
3、 甲方拥有报名费统一定价的权利。
4、 甲方有义务保证节目在播出平台的播出时间,但对于节目播出的具体时段及时长甲方 有权自行予以决定。
5、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选送的表演节目(时长3分钟)在2018年xx少儿电视春节联欢 晚会的播出。
6、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拥有在所在机构组织海选报名、按统一标准收费的权利。
2、 乙方拥有在所在机构使用该节目名称、LOGO的使用权。3、 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报名费用。
4、 乙方应为甲方制作海选节目提供实质性便利条件。
5、 乙方有义务及时完全选送节目的制作与交付并保证节目的质量。
五、 报名费及支付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合同签订之日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费用计人 民币元X()(大写)备注:该节目为团体节目,报名费为每人 元,先按最低人数要求12人收取,待报送节目时再按照具体人数结算。
六、 双方承诺
1、甲、乙双方承诺,除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额外收取报名费。
2、除甲、乙方另有约定者,在此次合作过程中,双方各自对己方人员、财产和投资等尽必要合理注意义务;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因一方过错和/或过失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投资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等损失的,由过错/过失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保密条款
1、除相关方作出明确书面之相反表述,甲、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另一方提供或允许另一方知悉的信息均属于该方的机密信息。
2、无开的原因为何,本合同一方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和资料,从公开之日起即不再属于机密信息。
3、非经一方书面许可,相对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机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本合同各方应负责约束其雇员同样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保密义务。
5、一方在下列情形下披露或/和使用另一方之机密信息的,不应该被视为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
(1)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
(2)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需披露的;
(3)另一方书面允许向第三方披露的。
八、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合作;违约方不再享有节目海选组织、报名权益,同时违约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2、除本合同所明确载明之违约行为外,甲、乙方的任何一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之总金额承担违约金。
3、如任何一方违约,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其纠正后30天内仍不能消除违约状态,则视为该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如违约方向守约方按本条第1项或第2项约定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尚不足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则就前述不足部分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补足。
5、本合同项下所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正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内容,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的解除,除依照法律和约定之外,须经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另行签订协议或附件,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赔偿对方因其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1、各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山爆发等,也包括某些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国家相关的改变等;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乙方应立即就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书面通知另一方,且应当在十五(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对该不可抗力事件之证明文件。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合同有继续履行之可能,双方应当尽快书面确认是否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各项义务。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本合同或/和本合同履行引起的任何分歧和争议,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甲、乙方约定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另行达成合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
式;该等书面文件应当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系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