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如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由法院中止,消失后应恢复。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