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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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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可以在以下条件要求退房: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一、购房合同退定金吗

购房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退定金的。交定金是为了防止一方不签正式合同,所以你单方面不想签正式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如果你交的钱已经书面约定为购房定金,那么现在购房者的你还没有准备好签订购房合同,就应该申请定金罚款,没收定金。但是,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谎称已经取得的,可以退还。

二、什么条件下房屋出卖人支付一倍赔偿

下列条件下可要求房屋出卖人承担一倍的赔偿: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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