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员工相对稳定,规范正常的人员流动秩序,并确保员工离职时,其移交工作能够得以顺利完整进行,特制订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内容:
1.离职类别及管理
1.1 辞职
1.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1.2公司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者离职应于七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1.1.3所有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附件一),并经各级相关主管签署意见审批。
1.2辞退、除名
1.2.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直属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之后,作辞退处理。
1.2.2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以除名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3其它辞退情形依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移交、监交
2.1 离职员工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经各级相关主管签署意见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之后,其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并由行政部发给《离职工作移交表》(附件二)依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2.2 离职员工应认真做好业务移交工作,并且详细填写《业务工作移交清单》一式三份后,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业务工作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由行政部人力资源备查。
2.3移交事项
2.3.1 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3.2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2.3.3 规章制度、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2.3.4其他应交办事项
2.4 监交
离职员工的移交工作由其所在部门主管监交,但情况特殊者,可由行政部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3.离职面谈:
离职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之后,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将与离职员工深入沟通面谈。面谈结
束后,应将面谈纪录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回顾面谈过程,提出建议,以利公司相关工作的改进。
4.其他情形:
4.1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4.2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4.3 在工作移交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4.4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4.5离职员工的《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工作移交表》以及《业务工作移交清单》等相关离职手续办理后,由人力资源助理整理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
四、解释权限:
本规定由海迈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五、生效时间: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员工离职申请表》
附件二:《离职工作移交表》
附件三:《业务工作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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