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我/我们是 中 国的公民/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兹委托 深圳市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PCT国际申请,以及该申请在国际程序中(包括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局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全部事宜。
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委托日期
以下由专利代理机构填写:
专利代理机构指定 、 为该申请的代理人。
被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印章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