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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城中学合唱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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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城中学合唱团制度

煤城中学合唱社团规章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排练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拓展课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不得有任何理由在合唱社团排练时随意留在教室或办公室订正作业。如有违反者以违纪单处理。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以上规则自成立之日起开始执行。

煤城中学合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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