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也好,老师也罢,都不是执法主体,无权没收公民的财产。所以,如果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话,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环境,需要特殊的措施加以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所以,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区内不准使用手机,可以理解,且应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学校没有没收、扣押学生财物的权利,违反了《民法通则》私人财产(书)神圣不受侵犯的的规定,扣押与没收,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有授权的部门才可以行使,法律并没有规定学校可以没收、扣押学生财物,因此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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