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情况下,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但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不影响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调整。
法律分析
首先是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在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其次,劳动者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都做了很明确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行为,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情况下,主动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无需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专项培训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请在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金额,以确保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