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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借贷关系的认定与处理

来源:客趣旅游网

夫妻间借贷关系的认定及处理:签订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即有效,可通过协商、和解或诉讼解决。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认定: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履行抚养义务、合法经营亏损、非法经营亏损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书面形式可包括合同书、信件、电传、传真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也可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一、应该怎么去认定及处理夫妻间的借贷关系

1、夫妻间的借贷关系的认定为只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且该借贷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结语

夫妻间的借贷关系认定及处理应遵循法律规定。只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即为有效。处理方式可通过协商、和解或诉讼等途径。根据《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考虑借款是否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等因素。恶化的夫妻关系仍需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经营活动造成的债务,不论夫妻一方经营或共同经营,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所致的债务,若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一方明知而不反对,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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