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工伤认定期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生活费,但待工伤认定确定后,应当结清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工伤保险待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认定期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工伤认定确定后,应当结清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综上所述,虽然用人单位可以在工伤认定期间内先行支付一部分工伤医疗费和生活费,但待工伤认定确定后,仍需按照规定结清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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