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可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政治机关应当调解。若配偶是当地官员,提出离婚请求并得到军人同意,政治机关可出具离婚批准证书。若军人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现役军人离婚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婚姻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相同。
法律分析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中: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党的军队领导或者政治机关的领导应当调解;
2、在军人离婚程序中,配偶是当地官员。配偶提出离婚请求,军人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离婚批准证书;
3、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
4、现役军人离婚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婚姻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相同。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的程序和法律要求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破裂后,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首先,夫妻双方应当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并签署该协议。其次,协议离婚需要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符合法定条件,会发出离婚证书。协议离婚的法律要求包括:夫妻双方年满法定结婚年龄、自愿离婚、无抚养子女纠纷、无财产纠纷等。协议离婚的程序和法律要求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的重要举措。
结语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中,根据双方的情况和意愿,政治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和审批。对于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情况,如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党的军队领导或政治机关的领导应当进行调解。如果配偶是当地官员且提出离婚请求,军人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政治机关可以出具离婚批准证书。然而,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则不得出具证明。现役军人离婚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婚姻申请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相同。协议离婚是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这些程序和要求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