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准许;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可申请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夫妻共同财产中,婚后父母购房的除非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法律分析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分配。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除父母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外,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拓展延伸
离婚房产分配的实际操作指南
离婚房产分配的实际操作指南是帮助离婚夫妻了解和解决房产分配问题的指导。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房产分配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考虑双方的贡献和利益。其次,应详细了解夫妻双方的房产情况,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并进行评估和估值。然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配争议。最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产权过户、贷款解除等。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实现公平分配。
结语
离婚房产分配的实际操作指南是帮助离婚夫妻了解和解决房产分配问题的指导。根据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可以准许竞价取得或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可以通过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来解决。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详细了解房产情况,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配争议,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保障合法权益和实现公平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