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渔业生产,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分配
甲方占40%,乙方两人各占30%。
二、甲方张冬福负责上畈村租田和村民纠纷各项工作,租金定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为准。乙方陶志江、张祥负责安全施工。
三、如在承包期间遇政府征地,征用费按各方股份分配。征用期间如有纠纷,由张冬福、陶志江、张祥协商共同处理。
四、如有一方因个人原因伤害到集体利益要求退股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两人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