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的做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管,是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新农合医疗机构是否得到健康发展的问题。黑龙江省卫生监督顺应形式的发展成立医政四科,是个新成立的科室。该科为了做好全省新农合医疗机构的监管,不断探索、研究,于20xx年3月22日至31日组织人员到海伦市、绥棱县、兰西县的3个县及3个乡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县卫生局农合办、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走访、了解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x年5月-现在:河北华达监理公司的基本情况
海伦市、绥棱县、兰西县经过几年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1、海伦市的基本情况
在省卫生厅和绥化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海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加大缴费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严密核销程序,使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定点合作医疗机构28个,其中乡镇23个。x年,参合人数达到400,618人,参合率达98%;收缴农民参合基金1201万元,合作医疗总资金达6009万元,共为46,130名参合患者核销医药费5995万元,其中,住院核销5836万元,门诊核销159万元,实际住院比例为省级45%、市级55%、乡级65%,20xx年,全市参合人数仍为400,618人,参合率为98%总
资金6009万元,截止到目前,已核销总资金为1300万元。
2、绥棱县的基本情况
x年全县有户籍农业人口177337人,常住农民人口140565人,有146638人参加新农合,按常住人口计算参合率为104.32%。为完成省、市政府提出的20xx年参合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县长亲自召开各乡镇长新农合工作会议,落实新农合工作任务。卫生局、县合管办亲自深入村屯对新农合政策与农民面对面答疑解惑。县的参合率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了使参合农民得到党的这一惠民政策,按照省、市对新农合工作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制定的我县的补偿方案,保证了新农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安全。
3、兰西县星火乡的基本情况
星火乡辖区共5个行政村,32个自然屯;3300多户村民,常住人口15000人左右;共有5个村卫生所,18名村医。全乡农民参合率达到100%。乡卫生院大厅有新农合公示板和农合办的咨询电话,但没有公示具体核销病人的基本情况。所有参合人员均持有新农合医疗证,核销时的票据全部为机打收据。参合报销农民的档案基本完备。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管理上的问题:
1、本次调查发现有的市到现在没有给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证,以收缴收据代替,有的办理了,但是没有照片等信息,给参合农民的真实身份辨认带来了不便,形成了一些定点机构只凭参合农民口头上说,冒名现象无法杜绝。
2、管理机构的问题:县农合办的组成人员存在一定的技术结构不合理,由于有的方面的人才缺乏,致使对定点医疗的监管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例如审查病例,什么样的病人该住院出院的标准等。新农合办由于没有独立的办公经费,其日常对医疗机构监督存在比较远的定点医疗机构监督不到位。
3、定点医疗机构的问题:定点医疗机构的存在病例书写不规范,标牌及程序未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未公开。还有的存在存在挂床现象,如开人情方、大处方以及超标准出院带药等。也有一些医院"小病大养"、"短病长治"等现象比较突出。
4、参合农民的个人问题:有的利用医院管理上的漏洞做假病历骗保,还有的把假就医票据直接卖给农民方便他们回家乡报销。还有的医患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如病人入院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身份难以核定,加之部分村委会领导证明不实事求是,造成外伤病人性质难以确定,给新农合基金造成不必要损失。
5、国家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后,由于配送体系构建、配送费用、监管等方面的原因,一些乡镇卫生院反映基本药物无法满足需要,一些病人不得不到县卫生院去,加上交通费、食宿费等,使一些农民的负担加重。
6、新农合网络信息传输平台,有的县还没有建立。
7、乡镇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才缺乏培训。
三、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要明确对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三方监管的内容,针对基金管理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重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专项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1、加强对管理机构的监管。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省里要加大培训力度,使一些监督部门的监管人员的政策掌握好,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新农合基金能否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关键在于地方特别是县、乡有关部门和机构规范的管理和严格的审核把关。随着新农合的全覆盖和筹资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作为一项长期限巨的任务来抓,加大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基金筹集、存储、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基金管理安全、运行规范,确保基金全部用在农民身上,切实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对参合农民的管理。首先定点医疗机构要把住参合农民身份辨认关;二是农合办对外出人员严格审核。三是全省要对参合人员统一办理证,以便真假身份的确认等。
4、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出省、市、县三级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强化经办和管理能力
建设。
5、加强监管人员及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6、加大新农合网络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新农合资金网上审核、网上监测、网上信息汇总,及时进行预警报告,更好的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建立新农合报销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资金一站式同步结算平台。
7、尽快出台新农合管理法规,使新农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