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另一方欠款不还,去欠款人单位闹,是犯法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第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一)扰乱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秩序,招致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导致严重损失的;...”第2款限定:“聚众实施前款做法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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