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为分类法,就是根据生物的形态结构、功能、习性、经济用途的认识等将生物进行分类,不去考虑生物的亲缘关系和演化发展中的联系,根据这种关系所建立的分类体系就属于人为分类体系。
2、自然分类法,最早可以追溯到达尔文时期。达尔文在1859年出版了《物种起源》,确立了进化论。从那时起,人们开始认识到,现存的生物种类的多样性是从古代生物中经过了几十亿年进化而逐渐形成的。各个生物物种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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