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购者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购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第四步:选房,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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