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的治疗要结合诊断的情况才符合病情的好转,支气管哮喘是呼吸类的疾病,但是有区别于感冒等疾病,支气管哮喘的症状有哪些?此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典型的支气管哮喘,发作前有先兆症状如打喷嚏,流涕,咳嗽,胸闷等,如不及时处理,可因支气管阻塞加重而出现哮喘,严重者可被迫采取坐位或呈端坐呼吸,干咳或咯大量白色泡沫痰,甚至出现紫绀等。
但一般可自行或用自行或用平喘药物等治疗后缓解,某些患者在缓解数小时后可再次发作,甚至导致哮喘持续状态。
此外,在临床上还存在非典型表现的哮喘,如咳嗽变异型哮喘,患者在无明显诱因咳嗽2个月以上,夜间及凌晨常发作,运动,冷空气等诱发加重,气道反应性测定存在有高反应性,抗生素或镇咳,祛痰药治疗无效,使用支气管解痉剂或皮质激素有效,但需排除引起咳嗽的其他疾病。
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如下:
1.反复发作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病毒感染,运动或某些刺激物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期为主的哮鸣音。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排除可引起喘息或呼吸困难的其它疾病。
5.对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最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
①若基础FEV1(或PEF)<80%正常值,吸入β2激动剂后FEV1(或PEF)增加15%以上,
②PEF变异率(用呼气峰流速仪测定,清晨及入夜各测一次)≥20%,
③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总之,我们对于支气管哮喘这种疾病一定要与其他呼吸类的疾病相区分开来,在诊断标准上要结合实际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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