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年如下:
1、医疗费。挂号费加诊疗费加医药费加住院费加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乘误工时间;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乘住院天数;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8、死亡赔偿金;
9、精神损害抚慰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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