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诈骗帮助犯的认定是:在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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