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档案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车辆在停车场照相;
2、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车主身份证;
4、如果代办补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车辆档案丢失补办需要具备什么材料
1、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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