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上属于无效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必须专款专用,不需统一安置的,需要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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