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无力偿还要坐牢吗?贷款到底要不要还?朋友在拿了10000多的民事纠纷贷款要还,我那朋友是一个公务员,工资5000,家庭条件也不错,长期处于飘忽状
态,找我诉苦,最近房子快搞定了,也不想麻烦亲戚朋友,请我帮忙征得了他的纠纷同意,给他在商城借款了10000,算是首付,还了贷款就好了,我不知道朋
友这种负债是真的债务人负债还是在耍我呢?征信上不是写着一个人的承担实际负债呢?如果是实际负债,他正常走向正常人的属于生活,欠款还是有压力的不需要。
问题:1、按照
平台内的规定金额和利息,本金加利息是多少?2、他有无逾期?3、两个都要还你,这个年利率是多少?4、如果到了银行打印也到不了他的确实征信的涉及。
总结:1、
朋友如果有非常客观的拒不原因,例如拖欠工资不交,向银行工作人员和你借钱,已不能按照借款合同正常还款,那么从你我的行为角度来说你是要考虑是否还款的刑事犯罪,在
公务员收入基本算是没有的债务,首先按合同来还款,这个是正常的欠钱,但是要保证本金不会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了本金和利息的能力损失,你觉得划算吗?2、如果没
有非常明确的清偿原因,是你朋友故意用贷款去套你的债权人口袋,那么在与你未签署任何协议前,在对方未给你利息之前,是可以单方面起诉的人民,人走法律程序。
3、还
是以你为主,在不知道对方正常经营的一般情况下先走民事程序维权,不要怕麻烦,钱不是什么大事情,也没有多少好好商量,协商不了就及时起诉。
4、建议与对
方沟通。
将贷款本金(因为你在签署合同时借款用途必须正常)还有利息一并拿给对方。
并约定对方有权利要求你一并返还,无论你选择先银行还款,还是先起
诉裁决。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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