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设备器材一律不外借给个人。
2.贵重仪器、设备及材料原则上不出借。
3.向园内其他部门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园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园长批准。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本园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6.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7.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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