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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会议制度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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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更好服务教学、科研、艺术实践,促进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室范围

  1.长清校区共有3个会议室,分别是:办公楼二层的第一会议室(20__)、报告厅(20__),三层的第二会议室(3004)。

  2.文东校区共有6个会议室,分别是:艺术剧场楼的第一会议室(109)、第二会议室(209)、第三会议室(213)、第四会议室(402),老干部活动中心二层的第五会议室(219)、第六会议室(221)。

  二、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1.党办校办负责学校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统筹协调安排使用。

  2.会议室是学校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和开展学术活动的'场所,面向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开放,实行资源共享,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安排其他活动。

  3.会议室的使用实行预约申请制度,使用单位应提前1-3天向党办校办行政科预约申请,并填写“学校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登记相关信息,联系电话:。

  4.会议室内设备的技术支持及日常维护,由党办校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自行调试。

  5.使用单位应爱护会议室内公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刻画、张贴、涂写,不得挪动室内设备,改变室内格局。如损坏或丢失设备、物品,由使用单位或当事人负责赔偿。

  6.使用单位应保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

  7.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会议结束后请自觉关闭电源及门窗。

  8.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党办校办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清点会议室内各类设备、物品,并做好交接。

  9.长清校区办公楼报告厅的使用管理,仍按照20__年10月8日施行的《关于启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10.党办校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做好会议室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会议室环境整洁、正常有序运转,确保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4、学校会议室使用的管理制度

  1.学校会议室供会议、学术交流、接待等活动使用。

  2.会议室优先保证对外交流活动和学校会议的使用。

  3.使用会议室应到行政办公室进行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协调安排使用时间。会议室安排中若有,原则上按申请联系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若各单位预定的会议室与学院临时安排的重要会议或重要的接待活动发生,将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请其它部门应予理解和支持。

  4.会议所需特殊设备各使用部门自备。

  5.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会议室钥匙,不得丢失和复制。用毕要及时归还。

  6.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会议用品,避免浪费。

  7.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随意使用、移动、拆卸室内设施,不随意悬挂、张贴会标、会议材料,损坏、丢失会议室设施的要负责赔偿。

  8.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院长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它用。

  9.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不在会议室内进餐、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

  10.安全用电,注意防火,发现火灾隐患及设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人员报告情况。

  11.离开会议室要关好门窗、电器,切断电源,将用具、座椅等复位。带走废弃物品,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安全。

  12.对不遵守上述要求的使用者,院办有权提出批评、责成整改或拒绝登记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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