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药品、物品要妥善保管。
2、剧毒药品要专放、专锁。
3、要按病人的年龄、病情需要开方,不得超量,一般只开两天药,慢性病不得超过五天,镇静安眠药不得多于10片。
4、药品除医务人员外,不得由他人自找、自拿。
5、敌敌畏、来苏水、硫酸、根据班上需要发放,不得装入瓶内,更不能存放在班上。
6、电器用品用后立即拔掉插销。
7、医务室注意随时锁门,不能把钥匙交给他人。
Copyright © 2019- kq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