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健康崇义建设,促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影响职业人群健康的因素、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为目标,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不断提升职工的健康素养和生活品质。
二、创建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企业。
三、树立典型
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负责本领域企业的创建工作(有帮扶单位的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无帮扶单位的企业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下同),根据综合评估,择优推荐2家以上企业(即:县工信局推荐2家以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2家以上)申报健康企业。
四、时间安排
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阶段(8月中旬之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各企业根据创建工作需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8月下旬-9月)。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督促各企业参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开展自查评估,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企业标准。并于9月30日前按照树立典型的工作要求将《健康企业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报送县健康崇义建设办公室。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0月底之前)。健康崇义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名单,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标准,对推荐企业进行创建效果评估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社会财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江西20xx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是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实施健康中国在职业健康领域的具体实践,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健康建设,是健康崇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康企业创建以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为指导方针,把健康企业创建纳入健康崇义建设总体部署。县卫健委负责卫生与健康服务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做好创建企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县总工会要维护劳动者权益,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团县委、县妇联要维护青年、妇女的健康权益。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为健康企业创建的技术指导、标准解读、人员培训、考核提供技术支撑。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为健康企业创建技术指导单位。各企业参照《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定期对创建效果进行评估。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各企业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加强对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促进全县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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