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校长信息台账和做好20xx—20xx学年度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将对所有现任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进行培训。
一、培训对象
根据《校长管理暂行办法》(阜人教[20xx]31号)规定,校长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必须参加每五年一轮的提高培训,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作为校长继续任职的基本条件,全镇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都要参加培训。
(1)、任职培训,新任职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员,20xx年底进行培训。
(2)、提高培训,已经参加过任职培训、提高培训达五年没有参加培训的人员,拟20xx年进行培训。
二、建立健全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参加人员:全镇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三、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根据自己不同岗位要求,紧扣学校的实际(成功与不足方面)撰写500—800字的管理案例一篇或心得体会。
四、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请假。
2、培训学员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学校。
3、培训期间,每位学员应遵守规章制度,听从安排。
4、培训期间,一切活动由组长负责安排,确保人身安全。
5、要求培训人员每日签到,认真参加培训,并作好培训记录,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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