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围绕“平安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夯实治理基础、发挥职能优势,彰显住建部门担当。
一、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我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服务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成立信访“三个治理”督导化解工作专班,紧盯建筑施工、工程质量、欠薪欠资、房地产销售和中介、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等多发易发区域,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部署,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实地开展督导,与问题属地办理专班共同梳理、分析问题症结,会商研提具体化解方案,从政策层面、行业规范、专业知识上依法依规指导,支持问题属地开展信访化解工作,对需要州级多部门支持的牵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我局制定印发了《黔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31项规章制度,全面细化与三项制度配套的办法、清单、流程、规范等,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覆盖、全链条监管。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制定了《黔南州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巩固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打造“强转树”活动升级版,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三、完善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融合,并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校园周边地带普遍存在流动摊贩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情况,积极督导各县(市)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的日常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并在上下学时段进行重点管控,保障校园周边的环境秩序。切实扭转学校周边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的现状。
四、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20xx年我州老旧小区改造任务49个小区12312户,截止7月底,49个小区、12312户已全部开工,其中有6个小区、1519户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71亿元。根据各小区的基本情况,我局已指导各县(市)住建局在改造过程中注重补齐智能安防设施短板,并预留数据接口以供联网使用。
五、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我局聚焦当前全州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指导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十一届州委常委会156次会议提出要求后,我局多次会商讨论,梳理全州城市治理“牛鼻子”清单。经过多次商讨,20xx年12月初,最终草拟了《构建绿色便民生活圈,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指导意见》,于20xx年6月3日由黔南州委、州政府印发实施。
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加强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我局在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对规范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进行了要求,要求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暨业主委员会导则》、《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具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都要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召开要在县市住建部门或乡镇街道的指导下成立,有涉恶记录的人员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各种方式阻碍业主大会召开、干涉业委会选举和干涉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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