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是我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通过创业园的全真运作实践来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生存能力,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和承担风险的勇气,为全社会创业文化建设发挥辐射作用。为保证我院创业园内电子商务工作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团委负责开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并指导学生组织——大学生创业工作联合会(以下简称“创联会”)管理创业园和创业团队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电子商务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网络销售,具体指各创业团队通过现有的网络平台进行网上销售。若所申请项目涉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内容则不予受理。
第二章入园与退园
第一节入园资格
第三条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创业项目可申请入园创业:
(一)具有专业背景和可操作性强的项目;
(二)属于网络销售范畴;
(三)经过创新创业竞赛委会评审通过的项目。
第四条申请入园创业的团队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登记在册的本院学生占100%的股份,且需要一位大股东(即所占股份为团队中最多者);
(二)电子商务团队则由3—4人组成,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须要有1位指导老师。
(三)思想品德优良,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且补考不通过的记录。
(五)有创业意愿并得到家长支持的。
(六)能服从创业工作联合会的管理。
第五条以下情况者不宜担任创业团队成员:
(一)被学院各部门撤职的学生干部。
(二)因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三)非我院人员。
第六条在院创业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创业团队成员被撤职,因撤职造成的损失由创业公司团队成员自己承担。
(一)一学期出现3次以上(含3次)违反学院和部门规章制度行为的';
(二)一学期出现1门以上(含1门)功课不及格,并且补考不通过的;
(三)受到学院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二节入园审批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二个月为电子商务入园项目申报时间。
第八条申报时须递交创业申报书、家长承诺书及附上家长联系方式。
第九条申报项目经创新创业竞赛委会评审通过后在创业工作联合会注册、登记备案,签订入园承诺书,学习创业园电子商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递交公司规章制度,正式入驻创业园。
第十条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大学生创业园电子商务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三节退园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公司合同期满(一年一签)经招生与就业处审核通过后,须自行退园。
第十二条对违反创业园电子商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创业公司,经招生与就业处核实认定后,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创业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出园。
第十三条经营业绩不达标(年度考核后20%)的电子商务创业公司予以退园。
第三章经营与管理
第一节创业公司及其管理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创业公司在专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月末将财务状况上报创业工作联合会。
第十五条电子商务创业公司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按时、按指定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并履行安全、卫生责任。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创业公司的负责人、团队成员、经营范围发生改变时,需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原则上负责人、团队成员未遇重大事情不予变更。
第十七条在创业园开展创业活动享有以下权利:
(一)学院为电子商务公司免费提供经验场地、办公桌、网络(包括无线)等相关设施,收取创业公司发生的电费。
(二)电子商务创业团队对内具有领导权,对外代表公司。
(三)电子商务创业公司在专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可加第二课堂分。
(五)定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创业培训班。
(六)享受学院发放的各项创业补助。
(七)电子商务创业公司的钥匙由创联会保管,各电子商务团队成员可在开业时间(9:00)前到创联办公室领取钥匙开门,开门后即须将钥匙放回创联办公室。晚上停止营业时间(20:30)到创联办公室领取钥匙关门,关门后须将钥匙放回创联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形式向创联会提起申请,要求提早营业或推迟关门。
第十八条创业公司团队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勤奋学习,自觉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能起到模范作用。
(二)在指定区域内按时、按指定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并履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