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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合同范本 篇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施工单位 :

  地 点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消防系统工程

  安装及服务合同

  合同号:

  签约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内容,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中另行规定,下列词语各有如下定义:

  1.1“甲方”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银座商城

  1.2“乙方”指:浙江诸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3 “总包方”指:由甲方确定的土建总承包方。

  1.4“合同”指由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

  1.5“合同货物”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备件和材料及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

  1.6“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已经在事实上充分履行了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的价款。该价款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

  1.7“技术服务”是指乙方为完成合同设备,在甲方工程中提供专业系统的设计、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维修、培训等方面所需实施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的技术活动。

  1.8“技术培训”是指乙方在合同设备的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维修等方面给予甲方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人员培训)。

  1.9“验收”是指合同设备达到规定的保证指标之后,甲方对合同设备及其系统使用功能的接受。

  1.10“保证期”是指自验收之日起乙方对合同设备安全和稳定的运行给予的保证,保证期内乙方负责纠正或清除合同设备出现的缺陷,详见第10条。

  第2条 合同范围

  2.1设计、安装、调试

  本合同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同意并且认可的功能深化设计清单(如合同附件一所示)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者国际质量认证标准的产品。 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工作计划及工作联系单,应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供。对于乙方提交的书面文件,甲方应该予以签收,并在签收乙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后,最迟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反馈意见,否则应视为甲方认同。

  2.2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_6月_20_日,竣工日期:20xx年_7月_31_日

  2.3 验 收

  乙方所负责供应的材料交付现场后,双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验收。

  在系统完成安装和调试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对有关设备和系统进行终验。若30天内不组织终验,视为验收合格。

  2.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书面要求和意见,并要求乙方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执行,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的工作品质和工作进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按合同规定支付设备款。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第三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作界面和交叉施工等问题。

  甲方应在本项目现场提供或者协调其他承包商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场所,供乙方存放送抵现场的材料。

  2.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忠实地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的工作内容,并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 乙方施工时应接受监理的监督,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安全管理与协调。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资料的规格须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用纸规格为A4及其整倍数。

  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项。

  乙方有责任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等。

  乙方对其履行职责时的疏忽或失职行为(如材料缺陷、运输损耗等)承担责任,负责免费修改直到满足合同和国标验收标准为止。因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免费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需更改或重新设

  计,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无偿进行设计,设计结果经甲方确认后继续施工,因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担特殊的、意外的或间接性的损害责任。

  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消防验收各项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乙方负责报消防检测工作,甲方提供配合。

  第3条 合同价款

  3.1、 合同价款全部为人民币。乙方承担的各子系统价款如下:

  3.1.1 工程总价款为:5000000.00元 ;(预算价)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

  3.1.2合同价款包含材料供应、运输、保险和税金等一切与材料交付有关的费用。

  3.1.2按下列约定编制并确认工程结算价:

  本合同总造价和配置价暂按目前方案配置报价执行。在完成施工深化设计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当前方案及配置价格,核准深化方案及合同造价并报甲方审核;

  甲方根据审核后的价格确认及支付工程款。决算时按照甲方和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实结算,材料单价按合同所附双方确认的价格单价执行,未在附件材料清单中出现过的单价按照甲方确认增补时并书面确认的单价为准。

  本合同计价组成包括:

  1)、材料费;

  2)、税金;

  3)、运保费;

  4)、 安装费;

  5)、相关协调配合费用

  3.2、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书后,在审计完成后14个工作日内对结算价格做出书面确认。

  第4条 合同价款支付

  4.1、 乙方提供设备的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材料全部送到指定位置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所供管线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60 %;工程审计完后付至审计确认工程总额的95%。留审计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给乙方。乙方应在第二次付款时提供给甲方符合税法要求的;结算审计后,应该按审定值扣除已开票金额,开具剩余金额。

  第五条、质量与验收

  5.1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5.2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技术检测并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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