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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i使用管理办法 篇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无线上网卡管理工作,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凡属公司所有的无线上网卡,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二、职责

  1.信息管理中心为公司无线上网卡的管理部门。

  2.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公司无线上网卡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配备范围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

  四、配备及借用原则

  (1)各单位党政正职、副职、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公司本部处室正职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2)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可长期持有无线上网卡的人员可配备无线上网卡。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部部门长审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可申请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

  五、无线上网卡的借用,归还,上交,损坏及赔偿规定

  (1) 无线上网卡借用:借用人需提前告知信息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并遵照无线上网卡借用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公司信息管理中心领取。

  (2) 无线上网卡的归还:借用人借用无线上网卡借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备用卡数量有限,如遇到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归还的情况,应及时到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无线上网卡续借手续,保证公司本部无线上网卡的正常调配。

  (3) 无线上网卡的损坏:用户借用无线上网卡前,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无线上网卡进行检查,完好借出。用户归还时,由无线上网卡管理员对硬卡及UIM卡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

  a.硬卡的表面无污损,天线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b.UIM卡未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

  c.信号正常,并能够拨号使用。经无线上网卡检验后,无出现上述异常即可正常回收。

  (4) 无线上网卡损坏及赔偿措施:

  a. 硬卡出现污损,无法辨认硬卡品牌及型号的,使用人需赔偿50元;

  b. 硬卡天线出现损坏,能送外修理的,使用人需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c. 硬卡天线出现损坏,无法修理的,使用人需按照无线上网卡折旧后的残值进行赔偿;

  d. UIM出现欠费,停机等异常,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联通公司发生费用的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5) 无线上网卡的上交:无线上网卡使用人员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该人员需将无线上网卡送至信息管理中心,经查验,确认无损坏和欠费后,上交公司。

  六、无线上网卡缴费说明

  (1)公司本部各部门的使用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2)临时借用无线上网卡,借用期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进行缴纳;

  (3)借用无线上网卡超过借用期且未办理续借手续,超出借用期发生的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4)由于未遵照上述规定,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七、其他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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