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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完合同一周不想做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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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不想干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可以辞职,但不得口头辞职。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应提前3天。此外,经协商一致,公司可以辞职,经单位同意,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解约,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3、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合同的生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的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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