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 立案 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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