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内容只要不违反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就具 有法律效力 。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员工手册的制定或修改有效有三条原则: 1.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2.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3.是已向劳动者公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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