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卡被注销,以前交的社保费会自动保存在个人的医保帐户内,再交,会接着以前的继续累计。社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社保卡上。
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要注销社会保障卡:
1、持卡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在办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注销手续后,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卡注销手续;再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清户通知书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功能的注销;
2、换卡业务中,持卡人在领取新的卡片后,旧卡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执行旧卡注销操作和物理破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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