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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存货物的规定内容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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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如果具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形,导致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但是提存的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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