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1、写明出生证遗失的事实;
2、写明当事人人的信息以及孩子的信息;
3、写明出生证的遗失世间以及其他事项;
4、最后落款申当事人的姓名以及相关部门的盖章。写好后带上相关资料进行补办。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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