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两年。执行案件和解后不履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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