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有关规定,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其中售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除此之外,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签约,即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管理机关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二)交税,房屋买卖双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三)登记,指房屋买卖双方在交纳相关税费后,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四)取证,这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即购房人到房屋产权管理机关领取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一、房产过户需要多少钱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税费,根据房屋的面积计算,登记费个人是50元,单位是80元。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免征,未满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土地: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按照比例税率20%缴纳。
二、房产证过户委托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一)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三)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四)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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