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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超过三十天怎么处理?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于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刑拘超过三十天而案件仍未结案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特殊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每次延长一个月。但是,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刑拘超过三十日而未被逮捕、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于拘留或者监视居住期间,依据本法规定应当释放而未及时释放的,应当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拘超过三十天而未被逮捕、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其应当被立即释放。如果因此造成了相关损失,公安机关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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