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章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章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章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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