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取消。是治理,不是要取消所有教育培训机构,而是要让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二条 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
第三条 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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