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判完不是必须回户籍地。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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